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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有两方面:
1、实践是认识的基础,实践是认识的来源。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性反应,这种反应只有在实践中,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。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。
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,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,锻炼和提高人的认识能力,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。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。
2、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,认识能够反应实践,同时也能够指导实践,正确的认识能够积极的推动实践的发展。
1、实践是理论的基础,即实践对理论具有决定作用。
2、理论对实践有反作用,科学的理论对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,错误的理论则有阻碍作用。
3、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,缺一不可的,不能任意割裂两者的辩证关系,孤立地强调一个方面。
理论所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,是事物的共性。而客观事物是千差万别的,有着生动的、丰富的个性,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。囚此,必须运用理论,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,把理论和活生生的具体一事物有机地结合起来,做到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统一。
任何理论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。客观事物都是在变化、发展的,实践也是发展的。因此,理论一定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,以符合变化了的客观情况,做到理论和实践的历史的统一。
扩展资料:
实践具有自身的规定和特点,同思维和认识相互区别和相互对立的主体行为,实践不能脱离思维和认识独立存在,实践需要思维产生的实践意识作指挥,思维需要认识获得的知识作基础,没有思维和认识就没有实践。实践、思维和认识是统一的整体,是前后相继、水乳交融的主体日常行为。
实践是世界和万物的创造者,没有实践就没有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现实世界,就没有实践创造的城市、农村、山川、田野和万物,就没有在实践中得到生存和发展的主体,实践不仅创造出新的客体,而且创造出新的主体。
人的实践具有社会性。人是社会的主体,个人的实践同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,因此,人的实践是社会的实践,也是新社会的创造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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